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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4-02-13 来源: 浏览:

舟教工委〔2014〕4号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机构和明确

工作职责的通知

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经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成员、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刘兴国(兼)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纠风组、宣传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锡梅

副组长:周东明

成 员:谢 舫、包海忠

2.纠风组

组 长:邓卫国

成 员:张 萍、朱松波、徐红波

3.宣传组

组 长:张朝阳

成 员:屠永岚、邓引远、黄优儿

4.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视导制度。

三、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做好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联系、服务、总结等各项工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协调有关工作会议。

2.负责办公室综合文字、会议讲话、工作总结以及活动各个环节的策划、实施、文件、意见、会务及有关服务工作。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正反典型,及时分析有关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二)纠风组工作职责

1.负责“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督查落实。

2.了解掌握督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好情况汇总。

(三)宣传组工作职责

1.负责在舟山日报、舟山电台、舟山教育网等媒体上,对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进行舆论宣传。

2.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

3.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简报印发、公文收发、台帐整理等工作

四、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

2.文件运转制度。规范文件流程,妥善处理文件的接收、办理、起草、审核、呈报和归档等工作。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有关文件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简报、重要新闻稿件等。

3.保密制度。认真落实有关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不上网,涉密文件资料统一保存,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

抄送:市委党的群众践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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