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入学条件,2016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初中起始年级,以及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均需参加招生预报名登记。现将预报名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共五天,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学对象,请随带相关材料,到舟山第一初中进行预报名登记。因故未能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于5月9日、5月27日、7月5日到市教育局进行补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材料要求
2016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符合入学条件的七年级的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登记时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属拆迁安置的,需随带拆迁安置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三代同堂的,还需提供三代同堂证明、祖辈房产证、父辈在新城无房证明(以市房产管理局无房证明为凭)和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除勾山管理处区域外),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2.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以及沈白线以北的(含毛竹山社区,不包括勾山管理处区域),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3.位于勾山管理处区域的,七年级入学对象,可以选择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三、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实填写《预报名登记表》,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可能影响今年招生安排。各登记点学校受市教育局委托,负责对入学对象的资格审核、登记与统计工作,请家长予以配合。
3.预报名登记点学校不完全对应招生录取区域学校,具体报名资格条件、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详见《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16]13号)文件。(查询地址:舟山教育网http://www.zsjy.gov.cn)
4.报名点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新城定沈路423号):2046203、2036049;
舟山第一初中(新城官山路39号):8173868;
新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