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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一初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最新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4-08-24 来源: 浏览:

舟山一初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7年新一轮市属学校(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的补充意见(试行)》(舟教人〔2014〕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主要职责、职能和任务: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单位规格:相当科级。类别: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费形式:全额。编制数:95(实际在编数81)。其中管理人员1个,专业技术人员76+4(双肩挑)个。内设机构4个,名称分别是: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

(二)正式在册人员情况

实有人数81人。

其中管理人员1人(军转1,管理8级)

专业技术人员76+4(双肩挑4)人(副高级39人,聘任32人;中级34人,聘任41人(7名高级低聘);初级2人,聘任2人。未定级5人。

(三)主体岗位情况

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

二、新一轮拟设岗位情况

(一)岗位总量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72个,专业技术岗位7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高级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32,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44%。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

副高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其中:五级岗位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 %;六级岗位5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16%;七级岗位26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81%。

2.中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1%。其中:八级岗位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14 %;九级岗位12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2%;十级岗位2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54 %。

3.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其中:十二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100 %;

三、2014-2017年新一轮聘用拟设岗位情况

(一)岗位总量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72个,专业技术岗位7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高级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32,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44%。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

副高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其中:五级岗位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 %;六级岗位5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16%;七级岗位26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81%。

2.中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1%。其中:八级岗位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14 %;九级岗位12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2%;十级岗位2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54 %。

3.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其中:十二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100 %;

四、岗位聘任赋分细则:

为妥善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市教育局的指导意见,特制订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

1.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因人事变动,增补金可泽、戴瑜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成员名单为:王依群、金可泽、孙忠、王波芬、戴瑜、何雨芬、邱志刚、蒋月芬、夏静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及赋分办法,并根据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及顺序。

2.本校工作的教师,要求聘入本校专业技术较高岗位等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要求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符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过条件并予以注册的教师,特殊情况由工作小组决定。

3.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晋升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三年以上;晋升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三年以上。

(2)晋升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三年以上;晋升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三年以上。

(3)晋升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须任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二年以上。

(4)校级领导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的,原则上每周上课或听课不少于3节。

4.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足一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可暂予以照顾聘任;中学高级教师如参与中级评聘,则凭高级证书赋2分,另外中高职称每满一年赋0.5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5.本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坚持一线且满教学工作量的教师优先,满教学工作量教师中近三年有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教师优先,教学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优先。

6.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赋分办法:

(1)工作实绩分: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在近三年学年学校考核的基础上,结合三个优先的原则对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按等级分别赋以10分、7分、4分,直接计入排序总分。具体办法为:优秀赋5分,良好赋3分,合格赋1分,三年总分不到赋分标准的按每档次高限核算,最高赋分为10分。文化课教师如近三年在本校连续两年教初三且成绩优秀,则直接晋一级,在本校连续三年教初三且成绩优秀晋两级,最高为A级。体育教师近三年在本校均教初三的晋一级。

(2)工作量:聘任期间教师服从学校分配且满工作量均赋5分,否则不加分或酌情扣分。

(3)职称分: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赋2分,不满一年的赋1分。任职年限从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中学高级教师参与中教一级等级聘任,按中一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

(4)荣誉分:近三年内,被省委省政府或教育部表彰的先进,每次加6分;被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每次加3分;被市教育局表彰的市级先进每次加2分;被市教育局表彰的市属级先进每次加1分。(说明:该项先进仅指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或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人民教育基金)表彰的各类各级综合先进。(一年内获得多项先进的只取最高一项荣誉计分,最高计6分)

(5)学术分:近三年来,省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工作室挂牌名师4分,研究员2分,学员0.5分;特级教师8分。(只取最高一项荣誉计分,不累计加分)

(6)职务分:近三年来,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校级骨干教师1分/年;班主任、年级段长、团委书记、中层领导、校级领导2分/年。不满一年的减半得分。(只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7)教学科研分(该项上限6分)

①课题类:近三年来,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并结题或获奖的,课题主持人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项分别加2、1、0.5分,主要成员(以证书为准)减半加分。该项上限2分。

②论文、案例、优质课、教学技能、自制教具、课件等比赛:近三年来,市属(区)一等奖、市二等奖0.5分/篇,市一等奖、省二、三等奖1分/篇,省一等奖及以上2分/篇。论文等发表视同同级比赛二等奖计分,具体由领导小组认定。该项上限2分。

③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市属级(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每人次0.5分,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每人次1分,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每人次2分。该项上限2分。

④其他:公开课、示范课、讲座等,市属级0.5分/次,市级1分/次、省级2分/次。承担教学实践、班集体建设、专项研究等方面工作,有较大成就或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经教师个人申报,领导小组评议,可酌情加分。该项上限2分。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积分结果,并对其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评议,经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员。若积分相同,以在一线工作且满教学工作量的优先,若还相同,则按以下情况排定顺序:1.工作实绩;2..任职年限;3.工作年限。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高一级岗位或降级聘任:

1.聘期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如违规家教,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聘期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和任期工作目标,或擅自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

3.近三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法定产假等除外)的。

若有学校高级、中级、初级现有职数或职级不够聘任的情况,则按应聘人员总分高低的顺序高分者优先聘任。

舟山第一初级中学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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