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心理危机: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通过受害人的认知评价认为对自己构成严重威胁,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受害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
2.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及时给予适当、适时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难或尽量减轻痛苦。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生、认真但多门功课不及格的学生、有严重学习困难的学生等。
3.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情绪失控的学生等。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6.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
7.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如患上传染性肝炎等,医疗费用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8.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9.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与自杀或他杀者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及时预警的原则 3.协调有序的原则 4.反馈追踪的原则 5.保密的原则
副组长:金可泽13587077687何雨芬13515800648
各班主任、心理老师(13567682772)、校医(13957217009)、生指老师、校保安人员、全体教师等。
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学校工作小组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以醒目形式向全体学生公布。小组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1.组长及副组长:统筹、协调和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
(1)组织本年级(本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例如:有关班主任如何开展心育的研讨、个案辅导研讨、心理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各班定期出版心理教育的黑板报等。
(2)针对本年级(本班)各阶段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组织和指导班主任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例如,把握好开学初、考前、考后和突发事件后等特殊阶段的心理教育。
(3)关注本年级(本班)学生的心理动态和特殊学生的心理状态,班主任如果发现学生的心理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并进行团体或个别心理辅导,对于有较严重异常倾向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向年级主任汇报情况,同时也要与学校心理辅导中心联系,然后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探讨辅导策略。
(4)向全体学生宣传“关爱心灵”的理念,让学生学会在遇到心理问题时能及时自我调适或主动寻求帮助。
(5)根据每学期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中心理健康教育部分的要求,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
(7)借助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指导家长做好自己孩子的心理疏导工作。
关注住校生的心理动态,生活管理教师如发现住校生的心理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深入了解情况,与学生谈心或者及时与住生指老师办公室联系。
(1)制定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2)承担健康课系列讲座;(3)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4)建立学生心理档案;(5)负责心理咨询室管理及常规工作;(6)健康知识宣传教育;(7)协助政教处组织相关的教育研讨;(8)对可能存在的危机性事件要向政教处和学校领导汇报。
5.医务室:从应诊病人中辨别可能存在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师生,及时与学校心理辅导中心或政体处联系。
(1)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2)向本班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
(3)主动关心同学,与他们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耐心倾听同学们的心里话,并为其保密。
(4)全面了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心理教师汇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5)协助班主任通过班级墙报、主题班会、团体辅导等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6)落实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统一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有关教师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
6.家长:多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多与孩子沟通,如发现孩子有异常时应与孩子一起沟通及时寻找心理医生的帮助并告知孩子的班主任。
(一)预警系统(预警系统用于预防和监控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一级预警。以各班班委、团委委员为主要骨干,建立班级心理预警小组。班长为组长,班、团委委员主动配合,主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与同学多沟通思想,了解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现同学出现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参考心理危机干预对象中的10条)时应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学科老师报告。
二级预警。班主任、学科老师或者心理老师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如有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学校工作小组,并及时采取危机状态干预措施。
三级预警。学校工作小组应及时将发生的心理危机情况报学校校级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心理援助措施。
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自然灾害、灾难性事故、传染性疾病、暴力冲突、自杀自残自虐等)时,需采取如下措施:
1.亲历事件的人员需要稳定当事人的情绪,立即通知学校领导或者相关老师。
2.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领导和实施对当事人或人群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疏导。
3.负责协调与其他危机干预系统(管理、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的各种关系。
5.对事件发生后的维护性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方案或建议。
6.为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提供与事件相关的心理危机干预专项研究报告。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是指在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人群,以及对与当事人或人群相关的人或人群提供补救性的、维护性的心理干预系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的任务: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大恶性事件发生时,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无法到达现场,因而采取事后补救性的心理干预。
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当事人群的继续跟踪的、维护性的心理干预;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后,对与当事人相关的人或人群的维护性的心理干预。
2.准备事件有关资料,以回答学生可能提出的相关问题,以减少谣言传播;
3.接触处于危机中的个人,包括主动求助者和他人或机构转介的需要帮助者;
4.评估危机对当事人的影响程度,了解当事人个性特征以及习惯的应付策略,社会支持系统等,评估内容包括情绪反应、认知反应、行为改变及躯体症状;
5.有针对性地确定干预目标,干预需要限时、具体、实用和灵活多变,干预目标的确定需要考虑个体能否正常生活、工作和交往,周围的人如何看待个体所处状态等;
6.具体实施干预,采取多种方法达到情感的宣泄、认知的扩展与纠正、学习问题解决和应付策略、建立新的社会支持形式,恢复正常的社会适应功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者,须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班主任和学科老师要亲自监护,应立即通知该生家长到校并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3.对已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保护现场并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学校工作小组成员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立即通知该生家长。
4.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班主任和学科老师要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好双方当事人安全,并及时报学校工作小组领导。
5.对有心理障碍和思想不良动态的学生,班主任、学科老师要及时与其沟通思想,消除危机状态。
1.一旦发生危机情况后,应保护学生,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避免该生加重心理负担问题。
2.对自制力不够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避免学校监护不当造成危害。
3.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并做好文字的书面记载,妥善保存。
4.对于自杀未遂或有人身伤害行为学生,应于事后要求家属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
5.干预措施中涉及学生需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而请假或休学的学生申请销假或复学时,要向学校提供由二级以上医院精神科或心理咨询科医师提供的康复证明方可办理销假或复学手续。
前述当事学生复学后,学校心理老师定期心理访谈、心理诊断和风险评估,并做好记录。学生所在班级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其他同学如何与其正常交往。
在重大危机事件期间,学校心理咨询室通过校园广播、宣传资料、网络咨询、团体辅导、个别交流等渠道和方式对相关学生或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以缓解心理压力,减轻危机造成的恐慌情绪,协助其共同渡过危机,尽快恢复心理平衡。